包含項目: |
交通: |
空調旅游車每人一正座(我司將根據團隊人數安排37座小車至55座空調旅游車,保證每人1正座,恕不另行通知) |
住宿: |
井岡山山上2晚經濟型酒店(當地三星標準設施酒店)。每人一床位(如遇政策原因酒店被征用,我社將換用同等級別酒店)。若出現單男單女,若經協調最終不能安排的,客人須當地補房差入住雙人標間:150元/人2晚,如減房差:100元/人; |
用餐: |
含2正2早(酒店房費含早餐,不占床無早餐),餐標20;正餐八菜一湯不含酒水; |
景點: |
含行程中首道門票,不含園中園門票。(行程中贈送項目客人放棄,費用不退),行程中所有景點門票均為團隊票,另持學生證、軍官證、教師證、老年證等均不再享受任何門票優惠。 |
導服: |
全程全陪導游服務、當地地接導游服務。 |
|
不含項目: |
1、行程表以外的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變更行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酒店內的通訊、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開支。
4、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國家旅游局建議游客在團隊出發前購買旅游意外保險)6元/人。
5、部分餐費、部分景區門票及一切私人消費; |
購物安排: |
附件1:
旅游購物補充協議書
項目 經營商品 停留時間 說明
橡膠店或
絲綢展示中心
(2選1) 主營:橡膠枕頭、橡膠床墊、橡膠護頸等.純天然橡膠制作床上用品。 約1小時 橡膠是取自橡膠樹、橡膠草等植物的膠乳,加工后制成的具有彈性、絕緣性、不透水和空氣的材料。高彈性的高分子化合物。分為天然橡膠與合成橡膠二種。
根據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旅游期間,在原行程不變的前提下,甲方愿參加下列購物活動。該活動是甲方要求自愿參加,導游與領隊并無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雙方于出團前經過充分協商,對行程中的“購物活動時間”所要安排的具體購物商店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此協議書作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雙方承諾不能單方面違約。此協議作為旅游合同的補充,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者(代表)簽名: 旅行社(經辦人)簽名:
監護人簽名(未滿18歲以下旅游者):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簽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
自費項目: |
附件2:
自費旅游項目確認書
為豐富游客的娛樂活動,江門市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的“【三天團觀光游】(201 年 月 日出發,團號: )提供如下自費套餐項目供游客參觀:
建議參加選擇性自費項目:
自費項目 成人價格 小童價格 車程 游覽時間 項目簡介
租用紅軍服 30元/人/天 30元/人/天
“主席歸來”
大型紅色演出 150元/人 150元/人 約90分鐘 自費觀賞【1965毛主席重上井岡山真實影像資料片】及【“主席歸來”大型紅色演出】:毛主席特型演員田金老師精彩表演及井岡山革命史中的傳奇人物王佐后代講述那催人淚下的革命史、與習主席去過的特困村“神山村”的老村支書交流如何帶領村民從特困村走上小康致富的道路。觀歷史起伏、看滄海桑田、悟人生得失,不虛此行!
注:如自費觀賞“主席歸來”大型紅色演出,贈送租用紅軍服一天。
說明: 1、上述行程保證按質按量完成;【費用:含往返交通汽車費、景點首道門票費、司機與導游服務費】
2、上述自費項目價格為打包價,不作分列,不可單獨消費;
■本人自愿參加行程中自由活動時段增加的自費項目,接受該自費旅游項目的內容和標準。
客人簽名:
簽定時間:二O一 年 月 日
■本人不參加行程中自由活動時段增加的自費項目,但本人同意其他客人參加,上述安排不影響本人本次行程。
客人簽名:
簽定時間:二O一 年 月 日
(請全陪導游回團后把本《確認書》與《回團報告書》一起交回江門市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注意事項: |
【行車線路】:(以上為參考上車地點和時間,準確以出團通知書或出團前一天通知為準)
上車地點:新會余慶樓、陳白沙祠、鶴山一中
此團為自組團線路或人數少可改為散拼團,其它營業部接送時間另外通知;
40人成團(需提前2天報名)
【購物店】如簽協議則執行協議(見附件1);
【自費項目】如簽協議則執行協議(見附件2);
【特別說明】
1、請客人于出發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小童帶戶口簿原件(非常重要)。
2、如因天氣或項目檢修等原因,景區部分設施禁止使用,或海灘禁止游泳,我司不作任何賠償。
3、為了提倡環保意識,酒店一律不提供一次性衛生用品,例如:牙膏、牙刷、浴帽等,請客人自行攜帶,多謝合作!
【組團社和地接社信息】
組團社全稱:江門市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江門市江華一路143號2樓
線路策劃人: 黃玉蓮 電話:0750-3983872
【行程線路有效期】即日起2018年3月31日止(節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1、本行程僅作界定旅游線路、接待標準以及游覽項目之用,由本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應資質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團在當地的接待業務,地接社的相關信息、導游姓名和電話,以及具體航班時間、最終行程(游覽順序)及入住酒店的具體名稱等信息,一并在出團前派發的出團通知書中告知,客人對此表示同意。
2、旅游者(客人)聲明:本人及本人代表參團的全體同行人,對以上行程表及備注內容已詳細閱讀,了解并同意相關條款的約定,并同意其作為《組團合同》及《補充約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人對所報名參加的團隊行程內容已詳細閱讀,同時已向旅游經營者如實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旅行社亦已就行程中的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履行了告知義務,特此簽署確認。
游客(或代表)簽名: 旅行社(經辦人)簽名:
|